教职员工及家属、外来人员,出入时要主动出示胸卡并登记。胸卡统一在校办前台办理。没有佩戴胸卡,禁止出入。
非本校施工人员及维修人员一律持卡由东门出入。
学校公用车、教职员工私家车出入须主动出示车证,门卫登记、查验后方可放行,并停放在指定位置。
外来供给物资的固定车辆进校,必须由相关部门的人员接进,持临时车证和进出单,并做好登记;出校时门卫验证检查是否有学校物资或学生,检查无误后方可离校。
外来施工车辆进校,须经校领导、基建办、或相关部门批准,登记查验后方可放行。
外来施工人员的私人车辆(机动车、非机动车)一律不准进校。
学校物资出校,必须持有物资部、校领导签字的物资证明条,经门卫检验物资数量和证明条相符,登记后方可放行。